115學年度校友總會、臺大校友會、俞國華、錢思亮、友梅、侯永雄、陳廖、鄧立登等獎助學金辦理方式請參見最新辦法及辦理通知說明。
請於9/24(五)前將推薦名冊電子檔(Excel檔)、學生申請文件(1人1個PDF,校方是否需收取紙本文件請參見下方說明)送至系辦。
請留意是否需用專用申請書,或本校一般用申請書-最新版,及是否需附切結書、清寒證明、自傳等。請檢查候選人資格及文件是否符合辦法及生輔組各項說明。
- 成績單:需繳附本校成績單正本,並確實有114學年度(114-1、114-2學期)成績。
- 中低收或清寒證明:有效期需至115年底或116年。
- 全家人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包括申請學生本人。此項資料非「報稅資料」,清單上會有「所得資料清單」字樣,不可提交網路申報所得稅之列印資料。如為影本,則須有浮水印(僅能以自然人憑證列印),或須核蓋國稅局或稅捐處章戳,以示與正本相符。
1.「中華民國國立臺灣大學校友總會優秀學生獎學金」各學系 1名,備取1或數名
每名新臺幣6萬元。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限學士班在學生,2年級以上。
GPA3.5以上、操行85分以上。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為優先。
★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5-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註冊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1人1個PDF,紙本系所自行留存)
2.「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理學院 1名
每名新臺幣5萬元。
限115/8/1至115/9/24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限學士班在學生,2年級以上。
GPA3.5以上、無不及格、無懲處紀錄。
品學兼優者優先。
★需附115專用申請書、切結書、公開資訊聲明書、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對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以本獎助金申請書提出申請,1人1個PDF及紙本)
3.「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理學院推薦 1名,由生輔組決選
每名新臺幣7萬元。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限學士班在學之本籍生,2年級以上。
GPA3.76以上,家境清寒需要經濟扶助者優先。
(1人1個PDF及紙本)
4.「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理學院推薦 2名
(請務必詳閱新修辦法及後附注意事項)
每名新臺幣3萬元。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限學士班2年級以上至碩士班1年級在學之本籍生。
GPA3.38以上,無不及格、無不良紀錄且具政府低收、中低收、清寒證明者優先。
檢附成績單正本「須有本校114學年度上、下學期之GPA平均」。如「僅有114學年度單學期成績者」、「非持114學年度成績者」、「碩士生持他校成績者」、「碩士生僅有操行成績者」等狀況則不受理收件評選,其他說明如下:
(1)大學部-除提供成績單正本外,需另附學年名次證明書(請於註冊組外之機器購買),以名次證明書上之「等第積分平均」換算成百分制評較為準確。
(2)研究生-研究生成績單研教組有提供「學年名次證明」須臨櫃辦理。
(1人1個PDF,紙本系所自行留存)
5.「美國友梅縫紉會友梅獎學金」理學院 1名(女性)
每名新臺幣5千元。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限女性在學生。
★需附清寒證明
(1人1個PDF及紙本)
6.「侯永雄校友進修碩博士醫護人員獎學金」全校暫定 8名
每名新臺幣10萬元。
本院具有臺大醫院醫護人員身分或具有醫療財團法人好心肝基金會醫護人員身分之在職進修碩、博士生 (不含延畢、休退學、轉學生)。
前一學年GPA3.38(80分)以上且無受懲處紀錄者。
7.「陳廖紀念獎學金」理學院 1名
每名新臺幣4萬元,可續領1次。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限本院大三在學生。
GPA3.38(80分)以上,無懲處紀錄。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變故者優先。
(1人1個PDF,紙本系所自行留存)
8.「紀念鄧立登先生及鄧劉治妹女士清寒獎助學金」理學院 10名
每名新臺幣4萬元。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GPA2.93以上。
請推薦學士班2年級以上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之本籍生優先。
★專用申請書
(1人1個PDF,紙本系所自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