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第4次理學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詳閱獎學金設置要點並查照辦理(附件1、附件2)。其他相關問題請參閱最新版常見問答(附件5)。
本次理學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受理114年12月1日之後的出國學生申請。請再次提醒同學,只要是在要在這期間要出國的學生,不論是否收到交換校的入學通知或還在等待國科會補助通知等原因,皆於申請表上敘明理由後先行送件。
一、理學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
請留意
- 務必配合填寫英文姓名。
- 使用最新表格作申請(2024年1月版),並檢查是否附上所需文件;如表格有誤或有缺件,恕不受理該申請件。
- 申請出席國際會議者,以螢光筆標註與會場次俾利審查。
- 所有出國開會之研究生申請理學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皆需先行/同時申請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並提供申請中/已申請之截圖影本,以資佐證。未能申請國科會補助者,請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敘明理由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未申請國科會補助且未有特殊事由,本院保留是否核發獎學金之權利。
- 國立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補助要點
- 如有特殊需求者,請另提討論案至理學院國際事務委員會審議。
- 理學院院114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時程請見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