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2次理學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請於113年5月2日(星期四)前提送系辦申請。
此次受理113 年4月1日- 9月30出國學生的申請案,請至『理學院網站→學生事務→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查看最新資訊及下載相關申請附件。
請留意
1. 填寫英文資料如附件3範例。
2. 使用最新表格作申請(2024年1月版),並檢查是否附上所需文件;如表格有誤或有缺件,恕不受理該申請件。
3. 申請出席國際會議者,以螢光筆標註與會場次俾利審查。
4. 所有出國開會之研究生申請理學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皆需先行/同時申請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並提供申請中/已申請之截圖影本,以資佐證。未能申請國科會補助者,請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敘明理由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未申請國科會補助且未有特殊事由,本院保留是否核發獎學金之權利。
5. 依教育部「三限六不」原則,本獎學金係自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核撥,無法核發給陸生,請系所同仁於收件及審核時特別留意。
6. 如有特殊需求者,請另提討論案至理學院國際事務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