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學院為培育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鼓勵其發揮研究潛力,提升學術研究水準,特訂定「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獎學金要點」,本要點執行以5年為期,自108至112學年度入學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適用。
二、理學院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檢附獎學金要點及申請表,系所轉知學生申請並於3月7日(四)下班前由系所辦公室彙整學生申請表等相關資料(含電子檔)送院彙辦。
* 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獎學金要點規定,本次受理對象為112學年度入學逕博生。
二、本獎學金經費來源為院自籌經費,故大陸地區學生可申請。
三、應檢附資料同「國立臺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資料,如無更新,則無需重複準備。
* 摘錄申請相關事宜如下,餘詳獎學金要點。
一、申請資格:
(一)經本校「國立臺灣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核准之學生。
(二)需參與專題研究計畫,且指導老師需執行科技部計畫。
二、補助名額︰每學年20名為原則,每位學生限補助1次。
三、補助金額︰1 次發給,每名新臺幣60,000元,由本院自籌經費支應。
四、領取本補助者亦可領取其他經費來源之補助(如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或產學建教合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