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獎學金]113年第1次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請於2月22日(四)前提交系辦申請

申請附件如附檔【請注意!請務必使用本院2024最新版表單!(網頁內容尚在更新中,詳附件)】,請詳閱獎學金設置要點。

本次獎學金受理自112年12月1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之已完成及尚未完成之國外行程,4月份以後的行程為第二季申請。

請至『理學院網站→學生事務→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 』查看最新資訊及下載相關申請附件。

請留意:

1.所有出國開會之研究生申請理學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皆需先行/同時申請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並提供申請中/已申請之截圖影本,以資佐證。未能申請國科會補助者,請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敘明理由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未申請國科會補助且未有特殊事由,本院保留是否核發獎學金之權利。
2.如有特殊需求者,請另提討論案至理學院國際事務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