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海惜珠計畫」申請資訊
學生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一)通過本校各學院、系、所、中心辦理之出國交換學生甄選錄取,預計於 115 學年度第 2 學期出國交換一學期或兩學期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雙聯學位生)。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三)申請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四)非前往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校交換者。
「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海惜珠計畫」申請、推薦事宜: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勵學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研修,訂有 「學海惜珠」計畫,獎助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持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相關補助資格證明者,今年起要點亦新增2項申請身分,還請留意。
→→ 院/系級交換學生,須經由學院推薦方得提出申請。
有意申請的學生,請依附件1之申請說明備妥相關文件,並於 115年9月9日(星期三)前 email至理學院承辦人 黃雅鈴小姐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黃雅鈴小姐(校內分機:3366-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