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系辦公告]自113-1起,博士班刪除專題討論三及四。

  1. 博士班取消修習專題討論三、四,並自113-1起停開。
  2. 加強修習專題討論一規範,需經學術指導委員會所有成員簽名。
  3. 博士班學生於畢業前須至博士班專題討論課程中進行演講(至少一次)。
  4. 餘請參考最新博士班課程及學位考試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