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國立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獎勵研究生學習成果補助辦法

一、目的:為獎勵本系研究生的研究發表成果,期望透過合適的獎勵金機制,提高學生主動學習的同儕氛圍。特設置本獎勵辦法。
二、經費來源:由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研究生獎助學金項下支應。
三、申請資格:具有本系學籍的碩士生及博士生。(提出申請時,若在休學期間不能領取;特殊情況/陸生無法領取本獎助學金者,將給予獎狀乙紙以茲獎勵。)
四、獎勵項目及金額:
  1. 期刊論文出版獎勵:
獎勵學生當年度的研究出版成果,擔任第一作者被接受於SCI、SSCI、A&HCI、TSSCI、THCI索引資料庫所收錄的期刊論文,給予每篇至多8000元獎助金。
  2. 研究生參與地理議題的分組報告並表現優異者:按該組報告人數之20%,推選表現優異者,每人給予至多6000元獎學金。
  3. 研究生撰寫博碩士學位論文成果,經由指導教授與學生事務委員會推薦,本系頒發「優良碩(博)士學位論文獎」,將致贈獎品及獎狀乙紙。
五、申請方式:獲補助學生需於當學期獎勵公告之規定期間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學術期刊接受證明,經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審核通過後,辦理核銷。
六、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107年9月27日系務會議通過
109年6月4日系務會議修正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