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地理學報組織章程

一、名稱

1.中文:地理學報

2.英文:Journal of Geographical Science

二、出版

1. 出版單位:由國立台灣大學出版委員會發行

2. 時間:每年 3、6、9、12 月定期出版

3. 稿源及特性:採用之文稿以未在國內外任何學術刊物發表的學術研究成 果為限。

4. 經費來源:由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補助為原則,不足者由國立台灣大 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自籌經費補足之。

三、組織

(一)國際編輯顧問

邀請知名華裔及對亞太地區學有專精的國際地理學者組成國際編輯顧問,就編務及期刊發展方向等提供建議,任期三年,人數不限。

(二)編輯委員會

1. 編輯委員會設委員十人,委員由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系務會 議推舉之,其中系內委員三人,系外委員七人。

2. 設主編及助理編輯各一人,經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系務會議 同意後任命之。主編由系內委員擔任。助理編輯之工作為協助編輯委員 會處理編輯業務。

3. 編輯委員會得針對某一特刊之編輯,另聘特約編輯主持該期編務。

4. 編輯委員會動用表決,票數相同時,由主編做最後裁決。

四、編輯委員會任期

1. 編輯委員以兩年一任為原則。

2. 編輯委員的推舉,應考量地理學學術專長分工與編輯業務的經驗傳承。

五、編輯委員會職責

1. 擬定審查辦法與期刊體例,修改時亦同。

2. 負責期刊論文的審查與編輯作業。

3. 議決與執行期刊的出版作業。

六、地圖顧問:聘請具有地圖專長的學者擔任顧問,提供期刊論文中之地圖的編 修建議。

七、本章程經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92/06/12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5/06/07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6/06/07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