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至2013年,我在哈佛大學科學史系就讀並取得博士學位。
在此之前,我已經在臺大森林系的博士班讀了四年之久。當時之所以決定中斷在森林系的研究與學習,主要是我體認到林學或環境資源管理學科在當代臺灣社會中的重要性與爭議性。我的碩士論文是以新竹的司馬庫斯部落為題,從部落與國家、非政府組織等社會行動者的互動出發,探討社區做為自然資源經營主體的可能性。值得強調的是,我的論文分析架構並非來自林學而是地理學。在部落的牽線下,我結識了臺大地理系對原住民土地議題乃至於對臺灣整體自然資源管理體制懷有高度熱情與改革使命的師長與同學。從他們身上,我學到了很多 ,而這樣的跨領域研究經驗讓我體會到傳統林學的限制,也讓我接觸到地理學在分析人地關係上的威力。進入森林所博士班後, 除了繼續鑽研自然資源管理涉及的地理學議題外,我也廣泛地修習人類學與歷史學等相關學科。這些環繞在臺灣人地關係的研究經驗讓我得以進入哈佛大學科學史系博士班就讀,並以環境史、生物地理學、演化生物學為研究主題。在博士階段,我對生物地理學的研究一方面探討十九世紀自然史家如何概念化極大尺度的生物地理現象,另方面又在在地的層次上,透過信件、個人檔案、筆記、目錄等材料探討科學實作與生物地理知識建構的關係。我的論文呼應地理學者David Livingstone強調的「將科學置於其地」(putting science in its place),將十九世紀的生物地理學分別放在下列幾個不同尺度的地方來考察:哈佛大學、波士頓、美國西部與東亞,並由此探討生物地理學如何關連到十九世紀的帝國擴張、宗教與科學的衝突、種族分類等社會議題。
自畢業以來,我先後在哈佛的阿諾德植物園(Arnold Arboretum)、DC的史密森尼恩研究院(Smithsonian Institution)與英國劍橋的李約瑟研究所(Needham Research Institute)進行博士後研究。自2015年二月至七月間,我擔任臺大地理系的專案助理教授,於八月起受聘為專任助理教授。
目前的研究主題包括下列三項:1. 改寫論文各篇章,進一步研究十九世紀中末期美日的科技交流;2. 以美國史密梭尼恩研究院於二十世紀初期中國的考古調查為例,探討地理決定論於當時中美人文社會科學的影響;3. 以戰時體制下臺灣的殖民林業為例,探討戰爭、科學與環境的交互關係。
若你想知道如何以科技與社會、科技史等角度來處理資源管理、人地關係、環境變遷、地理學知識的性質等地理學的關鍵議題,歡迎加入407科技與社會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