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本流程圖是標準作業程序僅供參考,相關規定悉依本系或校方相關法規辦理。
次序 | 作業流程項目 | 權責單位 | 使用表單及繳交資料 | 備註 |
1 | 學位考試申請 | 系辦公室及研究生 |
1.學位考試申請書(請上info網頁填寫後印出來)。 2.自我審核書。 3.論文初稿電子檔(請寄或交給GIS中心廖玄鈞技士)。 4.104學年度碩士生入學者英文檢定通過證明。 5.碩博士生參加研討會之證明。 6.博士生期刊接受之證明。 |
第一學期11/25、第二學期04/25 以前申請,遇假日順延,逾期恕不受理。 |
2 | 學位考試委員申請 | 系辦公室及研究生 | 博士、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 12/15(第一學期)、05/15(第二學期)前與指導教授商定考試委員後,向系辦公室申請。 |
3 | 考試時間及教室登記 | 系辦公室及研究生 | 無 | 考試時間確定後至系辦公室登記時間並向圖書資料室借用教室。 |
4 | 寄發論文初稿、論文口試通知書及聘書給口試委員 | 研究生 |
論文初稿、 |
口試前10-15天寄發,通知書需蓋所章。 |
5 | 口試委員酬金 | 系辦公室 | 收據 |
洽系辦索取收據。 |
6 | 口試當天 | 研究生 |
口試程序單、 |
評分表及口試紀錄表需送回系辦公室。 |
7 | 辦理離校手續 | 研究生及本系行政人員 |
離校以前先辦理離系手續,還清所有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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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繳交論文辦理離校手續 | 系辦公室 研究生 |
總圖繳交論文 | 每年8/20及2/15前繳交論文。 辦完離校手續。 |
9 |
已通過口試,未能繳交論文或其他原因(例如教育學程)辦理離校手續者 |
研究生 | 已通過學位考試,但不畢業申請書 | 每年8/20及2/15前上info網站申請。 |
10 |
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擬申請畢業者 |
研究生 | 本學期擬畢業申請書 |
每年4/30及11/30前申請。 |